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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一次偶然的因緣中,看到一位信眾舉香向 聖尊祈禱、懺悔.口中喃喃自語念著:「 殿下主公暨列位聖尊在上,懇求慈悲,下民某某因一時的無知而誤會某某人,導致心中萬般不安,又不知如何是好?下民某某誠意在此懺悔,祈求 殿下主公暨列位聖尊開恩赦罪,能讓下民有勇氣與智慧,向對方說聲抱歉,讓對方能在次接受下民的無知,而讓這份感情維持如昔,下民願多多行善事來彌補下民的過失,懇求 殿下主公暨列位聖尊開恩赦罪,讓下民有贖罪的機會。」  

  

    憶起此景,讓我感觸良多;現代人懂得「懺悔」二字的不多了。一般世俗宗教信中,只知「求」與「得」,而不知「懺悔」與「感恩」,鮮少以「問心敬神」的理念來信仰宗教。且知「命中當有終須有;命中無有莫強求」,若求 聖尊能如願時,可曾捫心自問:有無過與失,有無善與德? 聖尊,有求必應;眾生,有慾必求。而「求」與「應」之間必須有相應才是天經地義之事,其實,求之有所應,皆因祖上有德與本身心善、為善而有所報,而非 聖尊能無矢的給,若能無矢的賜,那還有天理可言嗎?

  

    此理可證,反應在日常生活中。當你要他人敬重時,自己有無敬重過自己;與人交往間,總有磨擦時,可曾反求諸己?還是一味的將過失推諉給對方?讓自己更有藉口找個台階下,也正因如此,而迷失自己的良知。慢慢的產生憤世嫉俗的心態,而孤立自己,實為可悲。

  其實宗教是可以生活化的,更是一種生活藝術的方式,就猶如聖尊 張府天師所訓:「道炁相通,道理相容」一樣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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