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拜契的涵義:

拜契是從前農業社會時因物資匱乏,生活環境衛生不佳,醫學不發達,小孩撫養困難時有夭折情形,因此父母親除替孩子取個鄙俗如罔市、罔腰等不引起妖魔邪怪注意的名字外,亦會祈求拜神佛為孩子的「契父」或「契母」,希冀在「契父」或「契母」的神力護持下,來替孩子化解關煞、厄運,平安順利成長,並能庇佑契子女福祚綿綿,也等於多了一份疼愛關心與庇護。現今雖然物資不再匱乏,生活環境衛生改善,醫學也發達了,但孩子的養育依舊是父母擔心的問題,社會環境的變遷,文明病的增加,週遭環境的危險與複雜,父母仍然擔心力有不及之處,所以祈求契父、契母能神威庇佑,在小孩成長時於冥冥之中加予扶持與匡正,使小孩在身體或精神上若有困境時能自我茁壯克服困難,順利長大成人,於是有拜神明為「契父」或「契母」的習俗。

 

在台灣民間兒童最常拜神明有以下三種:

 

.拜床母

俗信以為母親生產嬰兒的床上有床母,床母是新生兒的守護神,是保護養育小孩長大的。產後做三朝、六天、十二天及滿月,以後每節日或祖先崇拜祭禮時都要「拜床母」,直到嬰兒十六歲成人。據說嬰兒睡時會笑會哭,都是床母弄的,父母親如果虔誠的祈求床母,則嬰兒受到保護,可以很順利的愛撫養長大。拜床母時,以油飯、雞酒、芹菜、韭菜,放在床中間燒香拜拜,「銀紙」燒完後就必須趕快收起來,如此床母才會勤於照顧小孩,為什麼必須快點將祭品收起來。台俗俚語罵人懶惰是「食飯爛〈緩慢〉做事憚〈懶惰〉」意思是吃飯慢的人,也是懶惰的,所以要給床母吃快點,使它能勤於照顧小孩。

二、拜七娘媽

閩 南 人 祭 祀七 娘 媽 最 隆 重 的 是 在七月初七攜帶牲醴來拜七娘媽,如麻油雞、麵線、四果、五牲、六色菜碗、七碗甜芋、紅龜粿、二根帶尾甘蔗、清茶、金紙、經衣、化妝品(凸粉、胭脂、紅紗線及針、香水、茶油、口紅、梳子、鏡子)香花、七娘媽亭等祭品來廟拜拜。若在家中祭拜,則在桌邊,令牌一支椅子,上置清水一盆並放上毛巾,芋油飯是芋頭加上油飯,芋是宜子之物寓多子多孫,軟粿比一般湯圓大一兩倍,壓成扁圓型,中間用大拇指把她捺了一個凹,這是給七娘媽。  

 

三、拜註生娘娘

農曆三月二十日是「註生娘娘」的聖誕日。婦女需帶牲禮,到娘娘廟祭拜。祭祀時以擲杯許願,若獲得註生娘娘允許,就可以將神前供奉的花簪,插在頭髮上戴回家;生病的小孩可以把神前放小鞋子,用紅線串起來,掛在脖子上戴回家。如果將來如願以償,必須加倍另製新的花簪與小鞋子還給寺廟。有些已婚婦女會求護身符帶在小孩身上以求平安,未婚婦女則可向註生娘娘求得好姻緣。

除了神明之外,有些命中注定和親生父母緣較薄的孩子,也會拜契義父母,希望藉由義父母的福德庇祐,輔助養育,平安順利長大成人。

 

拜契寺廟聖尊

在台灣有名的廟宇或是各村落角頭廟宇的聖尊,常常也是當地居民祈求拜契的對象,本來當地的聖尊,對所管轄下的住民,就有保護庇祐之責,所以當嬰兒出生滿月之時,就會帶到廟裏拜拜,順便祈求聖尊收為契子,有時只是口頭承諾,並無信物或是契書為證,等孩子長大後,或是搬離本地,幾乎也就不記得有拜契這回事了。

 

拜契本宮聖尊

本宮眾聖尊本著慈悲濟世,正信正念的宗教理念,不僅重視道德倫理觀念,對於兒童的教育也非常的注重,所以對於來求賜契子契女的禮儀,更是求其慎重莊嚴。

 

首先幼兒或兒童來求賜拜契,必須由父母親自來求筊,並由宮中執事人員鑑筊,求得宮中聖尊一尊或多尊聖尊核可賜筊,再求賜銀契鏈的種類,為手鍊或是項鍊,以及拜契的日課,才算完成初步階段。在拜契日前須先將契鏈在公事日求聖尊的加持,在拜契當日需準備紅圓六粒或十二粒、發粿一粒、油麵一份、四果一份、鮮花一對、素五牲一份、壓爐包(紅包內裝兩個硬幣)、酒一瓶、以及契書二份,來敬拜聖尊。

 

在敬拜過程中,須上香三次、獻酒三次,最後求得三聖筊,並由宮中執事人員舉行佩帶契鏈儀式,其中一份契書連同壽金焚化於金爐中以稟告天地同證,另一份由契子女帶回保管,作為永久的證書,如此才算完成拜契的儀式。

 

在宮中拜契的子女,除了聖尊聖壽回宮祝壽,還有特別的就是每年回祖廟謁祖時,眾契子契女要隨香徒步謁祖遶境,這綿延的隨香信徒,常常是娃娃手推車,國小、國中、高中、大學、社會青年,各個階層都有,因為大家都是宮中的契子契女,形成府城宗教界謁祖遶境的特殊景觀。

 

每年的歲末團拜迎春守歲夜,也是契子女最高興的除夕夜,因為可以回宮中向契父契母拜年,還可以拿到象徵吉利平安的福袋紅包,最重要的是親自得到主公的加持與庇佑,這才是最可貴,也是做契子女最大的福利。

 

再則契子女若是年滿十六歲,也須回宮敬拜契父母,以示感恩,契子女長大成人,要舉行婚嫁之時,也須回宮稟明婚期並敬拜契父母,以祈求契父母福證祝福婚姻美滿幸福。

 

拜契是一種承諾也是一種約定,每當孩子有病痛或急難之時,父母帶孩子來祈求聖尊收為契子女,拜契過後,孩子的情況有了改善,甚至身體痊癒了,但是父母疏於教育,時間一久,連拜契的承諾也忘了,孩子長大了,甚至也不知他曾經受過誰的庇祐,他的契父母是誰,這是多麼可悲!

 

一般信眾均不知「契書」乃是召告天地眾神明為憑證,並宣示其兩方之履行義務,若信中因無知而未履行其承諾,則將犯上背信之罪過於身,在無形中總有不順利之事發生以來警告之,所以宮中對於拜契視為神聖莊嚴的禮節,因「拜契」的關係讓小孩感於父母親及契父母的養育照顧,並對所拜契之神明能心存尊敬感恩之情,而非只是滿足一時所求,忘卻契父母的恩澤,也期望契子女長大成人後能貢獻社會,回饋眾生,這才是拜契的最大意義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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